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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使用办公场所电取暖设备的通知

时间:2024-12-02 10:18 浏览:

各部门、单位:

根据《吉林建筑大学持续深化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要求,为确保学校及教职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消除安全隐患,节约用电能耗,现关于规范使用办公场所电器取暖设备做出如下要求:

一、所有教职工禁止在办公场所违规使用电器取暖设备。

二、学校将不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对办公场所开展安全检查,一经发现违规使用取暖电器设备,将立即收缴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通报。

三、因违规使用电热取暖设备造成火灾事故,将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四、如确因办公场所室内温度较低,影响正常工作,需本人提出申请(填写附件1),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到学校安全保卫处、后勤保障处登记备案后规范使用电器取暖设备。

五、各部门、单位负责人要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对本部门教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监督管理。


                              安全保卫处     

后勤保障处     

2024年12月2日    

附件:
吉林建筑大学申请使用电取暖设备审批表.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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