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24日,教育部向吉林省人民政府发出通知(教发函【2013】70号文件),正式批准我校更名为吉林建筑大学。
通知指出,《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将吉林建筑工程学院更名为吉林建筑大学的函》(吉政文【2012】120号)收悉,根据《高等教育法》和《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以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六届二次会议的评议结果,同意我校更名为吉林建筑大学。更名大学的成功,标志着学校的发展从此掀开新篇章。
更名大学是学校多年的梦想,终于在今朝圆梦,其中蕴含了吉林建工人的不懈努力和奋斗。
早在2006年《吉林建筑工程学院“十一五”事业发展规划》中,学校就已经将“更名大学”设为未来工作的奋斗目标。期间,学校不断寻找差距,并积极改进。多次前往更名成功相关大学考察调研,学习成功经验。
2012年,学校报省教育厅更名大学申请获批。3月12日,学校更名大学工作会议的召开,标志我校更名大学工作全面启动。学校成立了更名“大学”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教育部《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明确工作思路和任务,清晰工作路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了每项指标的负责部门和主管校领导,将责任逐级落实。更名“大学”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建设组、材料组、宣传组、外联组等工作小组。各个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协作,以扎实的工作确保了准备工作万无一失,保障了专家实地考察期间各项工作的圆满顺利。学校制定了工作时间表和任务分解方案,全校师生积极参与。
9月27日,由吉林省教育厅组织的省高校设置评议专家组对我校更名大学工作进行检查指导。经过听取报告、查阅材料、实地走访,专家组从报告内容、支撑材料等各方面对学校申请更名大学工作提出了建议和意见。
为迎接全国高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专家组进校考察,学校领导多次召开会议,检查各相关部门更名大学工作准备情况,实地研究确定专家考察路线和地点。在实地检查过程中,学校领导都仔细检查,认真听取,发现问题现场解决。
12月14日至15日,全国高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专家组通过听取汇报、审阅材料、就关键问题进行质询和实地考察等环节,建议教育部批准学校更名为吉林建筑大学。
2013年1月18日,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六届二次会议在成都召开,经专家投票,我校申请更名大学通过专家评审。
3月19日至25日,学校通过教育部对2013年更名大学的评议结果公示。
4月23日,教育部正式批复,同意吉林建筑工程学院更名为吉林建筑大学。
更名成功,是学校发展的里程碑。学校从此迈入了一个更高的起点和平台。未来,学校将积极推进由注重办学规模的扩张向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转变、由注重外延扩展向内涵发展的转变,全面提升学校人才培养水平、科技创新水平、社会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学校整体办学实力。为建设土建优势彰显,办学特色鲜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大学而继续奋斗。
学校召开“更名大学”工作动员大会
学校召开暑期干部培训学习调研
省高校设置评议专家组对我校更名大学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全国高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专家组听取汇报
全国高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专家组实地考察